各镇、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漠河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漠河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有效开展全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快推进项目申报,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申报成功,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成立漠河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成员
组长:邢雪松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贾传军市委常委、副市长
孙志勇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
王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蒋清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
王国欣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樊秀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海波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季肖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艾立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程海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军市鑫淼供水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代管市
水务局)
王军旭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延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秀波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洪秋市教育局局长
刘长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丽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王冬华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莉市民政局局长
陈思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永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尧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学鹏北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强兴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辉西林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协调项目推进实施,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2.市委组织部: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负责专家和优秀人才引进,培养选拔优秀基层干部。
3.市委宣传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村文明新风尚,对乡村历史、文化予以传承、弘扬,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效。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循环农业,提高乡村产业科技含量。在农村改厕、高标准农田整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等项目上给予全力支持。
5.市财政局: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协调衔接工作,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
6.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申报立项等前期工作。
7.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项目用地规划和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加快对已确定项目的土地收储和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因地制宜结合村庄民俗文化,建设为村民服务的公共绿色空间,保护古树林木、生态公益林和绿化成果。
8.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生态建设规划,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地表水环境开展监测,做好项目建设环评等工作。
9.市文旅局:负责制定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文化创意规划,适时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协助报批区域旅游发展规划,
10.市水务局:负责实施重点水利项目,保障人畜饮水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达标,设立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11.市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审计等工作。
1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护传统民居和古迹古建等历史文化遗产和乡村特色元素,保护和延续乡村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障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塑造乡村建筑风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1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交通的规划,以及桥梁和配套设施建设。
14.市教育局:负责普及学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幼儿园和中小学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管理的建学标准。
15.市司法局:负责提供涉及项目建设中相关政策法规咨询工作。
16.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倡导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或等于90%,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为主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17.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建立覆盖市、镇、村三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每个行政村应设置1所村卫生室,建立统一规范的村民居民档案,提供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及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8.市民政局:指导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不低于95%,对困难家庭进行救助;指导建立农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机制,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
19.市营商局:负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协调推进数字乡村规划设计和建设。
2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就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等。
21.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商贸流通、供销发展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现代流通方式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项目
22.各乡镇:负责组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的落地建设、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