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监管部门受理信用修复的范围
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公示行政罚信息的当事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可以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办理信用修复,或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提交信用修复申请。
二、信用修复符合的情况
(一)申请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需要符合的情形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1.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2.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3.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4.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二)申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需要符合的情形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不得申请信用修复。
(三)申请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需要符合的情形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4.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信用修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书;
2.守信承诺书;
3.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4.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5.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申请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书;
2.守信承诺书;
3.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4.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5.行政处罚决定书;
6.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信用修复流程
(一)线上办理操作流程
1.进入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
网址:http://gsxt.hlj.gov.cn/index.jspx;
2.选择“企业信息填报”;
3.输入对应信息后进入系统(注:若首次登录需要先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
4.点击“信用信息修复”(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为例);
5.选择“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选择“列入文号”→选择“修复日期”;
6.点击“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等文件下载并填写后生成图片或PDF格式文件;
7.填写后点击对应文件前的方块打勾并点击“上传”按钮上传对应图片或PDF格式文件;
8.点击“信用修复记录”,可查看办理进度及结果。
(二)线下办理流程
请下载“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若由委托人办理,需签订“授权委托书”)并填写,携带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见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线下办理信用修复。
五、信用修复不收取费用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信用修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1.申请修复申请书
1-2.守信承诺书
1-3.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附件1-1
信用修复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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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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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经营者)姓名 及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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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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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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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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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 用修复 的事项 |
经营异常名录 □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 □行政处罚信息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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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文书号 |
决定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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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实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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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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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仅限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时使用。
2.申请人对本申请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本申请书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其中,“申请信用修复的事项”为可选项,可视情况单选或者多选。
4. “申请事实和理由”应当详细说明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相关情况,如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5.申请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为个体工商户的,签字即可。
附件1-2
守信承诺书
(经营主体)郑重承诺:
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加强诚信自律,强化内部管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社会公
德,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
同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本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承诺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签字即可。)
附件1-3
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全权负责本公司的(□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事项。
受委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委托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
委托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签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