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推进农业机械装备更新换代,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黑龙江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制定了《漠河市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漠河市农业农村局 漠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2日
漠河市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进程,推进农机装备更新换代,根据漠河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大兴安岭行署印发的《大兴安岭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全市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行动在全市各镇范围内实施。申请老旧农业机械报废的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
(一)补贴种类
补贴种类为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二)报废条件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器、前后桥、机架/机身),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农业机械身份信息。如铭牌丢失,无车架号、发动机号,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编码。已注册登记的,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需要提供我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政许可机构核发的牌证;未注册登记的,应来源合法,机主就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严重残缺、改装拼装、来历不明的农业机械,不予受理。
2.报废农业机械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参照《农业机械报废年限表》(附件6)。
3.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业机械,经机主书面申请可提前办理报废(见附件5),并申请报废补贴。
4.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业机械数量不多于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业机械数量不多于5台。
四、资金安排和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在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可优先使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资金额度,如资金不足可统筹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报废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下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总额10%。在此基础上,需要调整报废补贴资金额度的需农财两部门逐级向省级部门申请,在省级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没有缺口的情况下申请由省级部门调整报废补贴资金额度。
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照《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2)执行,其中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回收企业的确定
(一)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包括: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具有环保资质并具有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经营能力的维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等。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工作。
对于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按照农财两部文件要求,需对回收企业资格进行单独审查,确定回收企业。
(二)鼓励回收企业与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合作开展报废农业机械代存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三)拟从事报废老旧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的回收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后,由市(地)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农业农村厅向社会公布。
(四)回收企业要结合申请报废农业机械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与农户进行协商,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形成合理的农机残值价格。
六、操作程序
(一)申请报废
机主将身份证件复印件,人机合影照片,申报资料,包括《农业机械报废确认表》(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附件4)等,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报废,农业农村局登记机主及拟报废的农业机械信息,建立台账(见附件7)。
(二)农业机械审核
1.机主将拟报废的农业机械交售给回收企业。
2.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业机械信息,拍摄机主与整机合影照片,拍摄并拓印机架号,拍摄整机铭牌等照片,喷涂放大标识,对其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
3.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申请后应尽快组织人员到报废现场开展现场核验工作。
(三)农业机械拆解
核验完毕的机具,回收企业要对农业机械主要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全程要录像监控,要提供人机合影、拆前、拆中、拆后4张照片,拆后的照片要有主要部件拆后的状况。农业农村局要对农业机械拆解实行严格监管,定期到现场查验及调取查看监控录像。在确认农业机械按规定拆解完成后,核验人员在《确认表》(附件3)上签字盖章,如拆解的是牌照管理机具,在系统中同时进行注销。
(四)兑付补贴
回收企业将《确认表》和相关资料返还到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向市财政局提交支付申请计划,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兑付给机主。
(五)登记建档
农业农村局和回收企业应同时建立拆解档案,拆解档案应当包括铭牌或编号、拆解录像和其它能体现农业机械身份的原始资料、照片、拓印等,拆解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七、工作要求
我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鼓励采取“一站式”回收等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栏、各类媒体等形式,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申报材料审核、资格确认和公示工作,并指导回收企业做好农业机械回收和拆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同时,要强化补贴政策实施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漠河市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行动领导小组
2.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3.农业机械报废确认表
4.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参考样式)
5.提前报废农业机械申请书(参考样式)
6.农业机械报废年限表
7.市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台账(参考样式)
附件1
漠河市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国欣漠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 双漠河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宏泽漠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 王海龙漠河市农机农技推广中心科员
檀兆刚漠河市北极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科员
张立山漠河市兴安镇人民政府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漠河市农机农技推广中心,负责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行动具体工作。
附件2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
序号 |
种类 |
机型 |
农业机械类别 |
报废补贴额 (元) |
|
1 |
拖拉机 |
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000 |
|
20马力 |
2000 |
|||
|
20-40马力(含) |
3350 |
|||
|
40-50马力(含) |
3850 |
|||
|
50-60马力(含) |
5860 |
|||
|
60-70马力(含) |
6860 |
|||
|
70-80马力(含) |
7860 |
|||
|
80-90马力(含) |
9000 |
|||
|
90-100马力(含) |
10840 |
|||
|
100-160马力(含) |
13140 |
|||
|
160-200马力(含) |
18000 |
|||
|
200马力以上 |
20000 |
|||
|
2 |
联合收割机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 (大豆)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大豆)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及以上 |
7200 |
||
|
4行及以上,35马力及以上 |
17500 |
|||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2行 |
7200 |
||
|
3行 |
12500 |
|||
|
4行及以上 |
20000 |
|||
|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1-2行 |
3000 |
||
|
3-4行 |
5500 |
|||
|
3 |
水稻插秧机 |
水稻插秧机 |
4行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
1050 |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
1140 |
|||
|
6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1260 |
|||
|
6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6330 |
|||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8250 |
|||
|
4 |
机动喷雾(粉)机 |
机动喷雾(粉)机 |
50马力≤功率<100马力;药箱≥700L;喷杆长度 ≥10m;离地间隙≥0.8m;型式: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 |
5200 |
|
功率≥100马力;药箱≥1000L;喷杆长度≥20m;离地间隙≥0.8m;型式: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 |
6200 |
|||
|
5 |
机动脱粒机 |
玉米脱粒机 |
生产率≥30t/h |
2250 |
|
6 |
饲料(草)粉碎机 |
饲料(草)粉碎机 |
400mm≤转子直径<550mm |
180 |
|
转子直径≥550mm |
270 |
|||
|
7 |
铡草机 |
铡草机 |
6t/h≤生产率<9t/h |
300 |
|
9t/h≤生产率<15t/h |
600 |
|||
|
15t/h≤生产率<20t/h |
750 |
|||
|
生产率≥20t/h |
1500 |
|||
|
8 |
播种机 |
播种机 |
6行以下 |
600 |
|
6-11行 |
1200 |
|||
|
12-18行 |
1600 |
|||
|
18行以上 |
2000 |
|||
|
9 |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 |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 |
- |
800 |
附件3
农业机械报废确认表
确认表编号:
|
机主姓名/单位名称 |
机主/单位联系电话 |
||
|
机主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机主/单位地址 |
|||
|
农业机械类别 |
农业机械型号 |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
出厂编号 |
出厂日期 |
||
|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
牌照号码 |
||
|
是否同意注销 |
□是□否 |
||
|
回收日期 |
补贴额(元) |
||
|
本人自愿申请农业机械报废。 机主签字: 年 月 日 |
□已回收农业机械及铭牌 □已收到机主书面承诺复印件,并回收农业机械及铭牌 □已收到机主书面提前报废申请复印件,并回收农业机械及铭牌 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
□已办理注销登记。 □农机安全监理数据平台中无此机械。 农业机械牌证管理机构(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报废农业机械已核实,信息属实,已按规定完成拆解。 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办理机构(章): 核验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回收企业留存;一份农业机械牌证管理机构留存;一份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办理机构留存。
附件4
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
(参考样式)
本人(或组织)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身份证住址:,现住址:。
拟报废(农机生产企业名称)生产的(农业机械类别)壹台,农业机械型号,发动机号,底盘(车架)号。
该农业机械系本人(购买日期)年月日,在(生产或销售企业或前任机主姓名)购买。
本人郑重承诺,对提交《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信息及提供的农业机械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机主本人(签字): 村级组织:
组织(盖章): (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回收企业留存;一份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办理机构留存。如有购买原始发票或企业销售存根或二手农业机械交易协议将复印件附后。
附件5
提前报废农业机械申请书
(参考样式)
本人(或组织),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身份证住址:, 现住址:。
拟报废(农机生产企业名称)生产的(农业机械类别)壹台,农业机械型号,发动机号,底盘(车架)号 。
该农业机械购买日期年月日,未达报废年限,但由于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按情形划√),本人(或组织)自愿申请提前报废。
机主本人(签字):
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农业机械报废年限
|
序号 |
种类和参照标准 |
机型 |
使用年限 |
|
1 |
拖拉机 GB/T16877-2008 |
小型 (功率≤18KW) |
超过10年 |
|
大中型轮式 (功率>18KW) |
超过15年 |
||
|
履带式 |
超过12年 |
||
|
2 |
联合收割机 NY/T1875-2010 |
自走式 |
超过12年 |
|
悬挂式 |
超过10年 |
||
|
3 |
水稻插秧机 NY/T3529-2019 |
手扶式 |
大于8年 |
|
乘坐式 |
大于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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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机动喷雾机 |
自走式 |
大于10年 |
附件7
市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台账
(参考式样)
|
序号 |
所有人 姓名 |
身份证 号码 |
住所地 址 |
联系电 话 |
品牌型 号 |
发动机 号码 |
发动机 功率 |
机身底盘/机 架号码 |
出厂 日期 |
号牌 号码 |
注册登记日期 |
机型 |
农业机械类别 |
报废补 贴额 |
回收确认表编号 |
核验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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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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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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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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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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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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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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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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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注:回收确认表编号、核验人员信息于现场核验农业机械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