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办公用房管理质效,坚决遏制变相违规行为,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立足职能职责,精准采取系列针对性防范举措,全力保障办公用房管理规范有序。
一、强化源头管控,规范配置流程
明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筹管理职责,严禁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变相改变使用性质。年初至今,新划转8栋办公楼资产统一管理,服务管理办公楼37栋。在3号办公楼建立长期临时周转办公区,盘活现有闲置场地资源。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实行办公用房按需申请,履行审批程序,填写《办公用房申请审批表》,经审核后方可启用办公用房。对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避免超标准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年度内无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
二、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精准监管
按照《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统计工作的通知》(黑管发〔2025〕46号)要求,地县两级同步落实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工作,按编制核定办公面积,实时掌握面积、使用状态等信息。同时,完善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筑牢数据基础。完成覆盖全区766家单位的办公用房审核及报送工作,清查4栋办公楼,清理机关干部调离、退休后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收回7间办公室。
三、创新监管手段,提升防控效能
开展办公用房门牌号规范化管理专项工作,建立“一房一档”电子化档案。搭建机关事务信息化调度中心,党组成员及分管领导不定期通过该平台登录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系统,实时一键查询房源分布、使用面积、使用状态等关键信息,提升监管时效性与精准度。
终审:董成浩
复审:刘伟
初审:李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