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人社局持续优化全地区劳动保障服务,不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及时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一、完善制度强基础,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一是持续完善维权政策体系。聚焦新就业群体就业方式灵活、难以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适用现行法律的问题,联合地直6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实施意见》,出台保障快递小哥、外卖送餐员劳动权益专项措施,分类界定企业劳动保护责任,构建起用工维权“1+N”政策体系。二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聚焦部分新就业群体保障不足等问题,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工作,明确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覆盖范围,积极畅通新就业群体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渠道,促进新就业群体积极参保、应保尽保。三是持续完善用工系列指引。聚焦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劳动报酬、休息时间等问题,编印合同订立、工资支付、休息时间等系列指引和劳动维权服务指南,指导企业改进劳动管理、依法合规用工,进一步推动权益保障工作走深走实。
二、优化举措提质效,筑牢就业创业“服务网”。一是主动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接新就业群体人社服务诉求,扩大就业创业服务供给,优化招聘对接服务。拓展提升“地县两级大型招聘会”“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招聘活动影响力,创新“直播探岗”“直播待岗”服务体系,搭建企业与求职者之间的有效平台。近5年来,全区举办新就业形态等专场招聘活动164场,发布岗位信息6400个,实现就业400余人。二是不断提升技能培训服务。鼓励新业态行业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在岗培训,支持评价机构开展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同时联合多部门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可取暖、可纳凉、可饮水、可歇脚、可充电、可学习”的多样服务。三是全面优化政策供给服务。做好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深入开展“精准扩面”专项行动,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积极探索商业保险作为补充。积极落实财税方面优惠政策,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定额税费减免优惠。
三、多维发力促和谐,兜牢权益保障“防护网”。一是全力推进多方共治。主动探索多元化权益维护机制,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推进和谐创建。组织新就业群体劳动维权、劳动合同“签约护航”、集体协商要约等系列活动,开展行政指导,推动协商恳谈,指导签订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40余份,订立新就业形态集体合同1份,覆盖劳动者100余人,进一步提升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二是全力推进暖心维权。开发“维权政策掌上通”,上线“暖新码”维权服务平台,畅通电话维权专线,健全人社牵头,工会、邮政、市场等部门联动的“1+N”执法维权机制,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查处侵害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违法案件1件,完成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三是全力推进纠纷化解。积极协调法院、司法、工会等部门,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化解工作模式,创新推进“线上、线下调解仲裁”建设,有效打通维权关键堵点。推动调解仲裁提质增效,受理新就业群体劳动争议案件6件,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