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策通知公告

漠河市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资金支付公示

2026/09/11 1.5w 阅读 50 点赞

为切实做好全市动物防疫工作,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屏障,我市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通过规范程序聘用第三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漠河市博康畜牧业养殖服务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部门对照合同约定及考核细则进行验收,该第三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工作符合要求,集中开展免疫工作,及时开展补免与日常免疫工作。现决定支付防疫服务项目资金,共计8.84万元(大写:捌万捌仟肆佰元整)。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21日(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457-2887342

受理单位:漠河市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或对应主管部门)

特此公示。

漠河市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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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