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规定和办法标题及文号 | 发放政策依据要点 | 补贴标准(元) |
| 1 |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 《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 |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等11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
| 2 | 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黑龙江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黑财规〔2023〕10号) |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均1750元/年。 |
| 3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 | 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
| 4 | 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贴 | 《关于统一规范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校食堂用餐标准发放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贴的通知》(黑教联〔2016〕21号) | (一)补贴对象。城乡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段寄宿制学校住宿的低保家庭学生。 (二)补贴标准。根据本地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学校食堂伙食标准差异等因素,由各地按照每生每年300至500元水平自行确定补贴标准。 (三)补贴时间。自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四)补贴方式。各地要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学生个人,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 |
根据本地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学校食堂伙食标准差异等因素,由各地按照每生每年300至500元水平自行确定补贴标准。 |
政策通知公告
漠河市教育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2023/11/01 5.5k 阅读 30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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