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策通知公告

漠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巡游出租车营运执法监管措施的公示

2026/06/09 8.6k 阅读 294 点赞

全市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广大市民及游客:

为规范巡游出租车营运市场秩序,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自2025年我市完成巡游出租车计价器重装后,我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要求驾驶员规范经营、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杜绝拒载、议价等违规行为。

经过近一年整治,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但仍有个别驾驶员存在扣压计价器、不打表、议价等违规行为。此前,我局依据《黑龙江省2025年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对首次违规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予处罚。目前,驾驶员已充分知晓行业规定,为强化执法震慑,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6月17日起,不再执行首次违规仅警告的规定。

自2026年6月17日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绝不姑息。

请各经营者、驾驶员严格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欢迎市民、游客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457-2882311。

特此公示。

漠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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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