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策通知公告

漠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2026/05/09 1.6w 阅读 450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本单位对漠河市老年病防治院、漠河市民康医养中心作出撤销登记处罚;对漠河市北极村青年发展论坛、漠河县自驾游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处罚。

自公告之日起,该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漠河市民政局将该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漠河市民政局

2026年5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