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与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2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对应方案中省直牵头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方案规定的完成时限,于年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工作进展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办207室,电子版报至:mhzwgkb@126.com。联系人:袁震;联系电话:0457-2887179。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