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七项问题整改公示

2024/04/03 1.7w 阅读 546 点赞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缓慢。

二、整改目标: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现一级A标准全覆盖。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标准。

2.2023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自主环保验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对漠河市西林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将原有CASS工艺改造为EBIS工艺,对混凝沉淀池间改造、鼓风机房改造、紫外线消毒间改造、厂区电气及自控改造等工程,改造后处理能力为3000吨/日。

2.出水水质执行国家一级A标准。

五、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7-2889589

八、受理地址:漠河市西林吉镇振兴街55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漠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漠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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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