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策通知公告

二十八站至额丘管护区林业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09/30 1.0w 阅读 461 点赞

    图强林业局林场林区道路项目建设指挥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照《二十八站至额丘管护区林业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图强林业局内,起点K0+000位于三O干线K49+100处左侧路口,与三O干线相接,东经:123°06′19.7″、北纬53°13′28.2″;项目终点K13+400位于额丘民营林场场部门前K13+400位于东经:123°05′57.0″、北纬53°18′18.8″。利用原有旧路基础进行施工,无路径改变,铺设水泥路面,等级为四级路,道路线全长13.400km,永久占地均为现有道路,占地面积73700m2,双向单车道,道路无拓宽,不新增永久占地面积,无需拆迁;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路基宽5.5m,路面宽4.5m。路基横断面布置形式为:行车道4.50m,土路肩2×0.5m;维修桥梁1座,新建涵洞12道和1个钢筋砼盖板涵。施工期临时占地9500m2,主要用于生产设施堆放和施工人员居住营地,占地类型为废弃地和荒地,不占用林地。不设取、弃土场地,本项目挖方全部回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编制完成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26日取得原漠河市环境保护局(现漠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二十八站至额丘管护区林业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漠环审〔2019〕14号)。项目自投产后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152.4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2.60%。

   (四)验收范围

    二十八站至额丘管护区林业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相关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验收单位由大兴安岭地区图强林业局变更为图强林业局林场林区道路项目建设指挥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调查,本工程不设置取土场,挖方全部利用,不足部分所需土石方全部利用图强林业局现有料场。施工营地租用额丘民营林场闲置房屋,施工生产区临时占地均为废弃地或荒地,不占用林地。施工结束时,临时占地植被已恢复,道路路基和边坡进行植被恢复,对于坡面工程及时采取了工程防护措施加以防。道路两侧排水沟通畅,无阻隔现象。无路由改变和砍伐森林树木问题发生,建立警示标牌,严禁在施工区域扑杀野生动物。

   (二)环境空气

    根据调查,施工期已采取了临时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降低粉尘产生。运输车辆采取加盖苫布、蓬盖或其他防止洒落措施。道路路面采取混凝土路面,有效减少道路扬尘。加强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减少路面破损,定期对路面养护清扫。严禁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

   (三)水环境

    根据调查,施工营地租用闲置房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中和后回用生产或洒水降尘。道路沿线两侧设置了排水沟,桥梁两侧设置了防撞护栏,并设置地表径流收集管网,加强路面清扫,减少路面扬尘对地表水产生环境影响。

   (四)声环境

    根据调查,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备安装消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运行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置减速带及警示标识。

   (五)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能综合利用的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挖方作为填方利用,不足部分所需土石方全部利用图强林业局现有料场。道路沿线设置了生活垃圾桶,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四、项目环境影响与验收调查结果

   (一)生态影响

    根据调查,临时占地、道路路基和边坡植被已恢复,坡面工程采取了护坡防护。道路两侧排水沟通畅。施工期间无砍伐森林树木和扑杀野生动物行为。因此,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调查,施工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以及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运行期主要为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道路路面采取混凝土路面,有效减少道路扬尘。道路两侧树木植被对吸收汽车尾气中有害气体起到积极作用。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水环境影响

    根据调查,施工营地租用闲置房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中和后回用生产或洒水降尘。道路沿线两侧设置了排水沟,桥梁两侧设置了防撞护栏,并设置地表径流收集管网,采取上述措施有效防止或减少了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水体影响。

   (四)声环境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居民、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无夜间施工作业行为,施工期间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设置了减速带及警示标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运营期道路边界线外噪声昼间在43.1~48.9dB(A)之间,夜间在35.3~38.4dB(A)之间,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能综合利用的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挖方作为填方利用,不足部分所需土石方全部利用图强林业局现有料场。道路沿线设置了生活垃圾桶,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并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和现场检查,建设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后续要求

   (1) 加强路面清洁力度,在干燥天气洒水防尘,减少灰尘对环境影响。

   (2) 加强道路的限速、禁鸣等管理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 加强道路养护及交通管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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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