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策通知公告

漠河市2022年发放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公示

2022/08/28 4.2k 阅读 345 点赞

根据黑龙江省民宗委、省财政厅2021年11月12日联合下发《关于落实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政策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非我省边境地区具有劳动能力到我省抵边村落户且长期居住的人口,省级财政给予每户1.5万元住房补助”。经反复审查核实,2022年我市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符合资金发放标准共10人(10户):

序号

姓名

所在镇村

迁入时间

1

周洪权

兴安镇大河西村

2019年3月26日迁入

2

任丽红

兴安镇大河西村

2019年3月26日迁入

3

李营

兴安镇大河西村

2019年10月17日迁入

4

刘亚君

兴安镇二十五站村

2019年5月27日迁入

5

李洪艳

兴安镇二十五站村

2019年7月8日迁入

6

宋春龙

兴安镇二十五站村

2019年10月17日迁入

7

刘玉翠

北极镇北红村

2019年3月7日迁入

8

石萌萌

北极镇北红村

2019年9月3日迁入

9

孙荣荣

北极镇北极村

2019年5月7日迁入

10

孙彬彬

北极镇北极村

2019年11月22日迁入

    经2022年度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漠河市2022年度拟享受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资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时间:(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7日),如对以上享受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漠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457-2886938



漠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8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