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塔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塔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桂兰主持会议,塔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瑞峰参会。塔河县检察院、县监委、县法院及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塔河县政府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听取了塔河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与执法检查报告,通过了塔河县各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并依法完成人事任免,新任职干部举行宪法宣誓。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
终审:李宇平
复审:朱炜烨
初审:朱丹
5月28日,塔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塔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桂兰主持会议,塔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瑞峰参会。塔河县检察院、县监委、县法院及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塔河县政府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听取了塔河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与执法检查报告,通过了塔河县各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并依法完成人事任免,新任职干部举行宪法宣誓。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
终审:李宇平
复审:朱炜烨
初审: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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