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策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4/05/07 5.6k 阅读 303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龙河水库工程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以南约8km处的老槽河下游,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任务是以防洪、城镇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等效益。水库坝址位于老槽河下游山口处,距河口约10 km。坝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22°31′59″,北纬52°54′42″。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666km2,水库正常蓄水位459.00m,防洪高水位461.67 m,防洪限制水位458.00 m,死水位456.50 m,水库总库容2115 万m3,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1026 万m3,防洪库容1189 万m3,死库容470万m3,兴利库容556万m3。

本工程防洪保护对象为龙河水库下游的西吉林镇,供水对象为下游西林吉镇、图强镇(包括育英林业局)和经济开发区。水库建成后,可使水库下游西林吉镇龙河水库下游段(龙河水库—加漠公路)的防洪标准提升至50年一遇;同时可解决下游供水对象的用水需求,平均年供水量837万m3;电站总装机容量4 MW,多年平均发电量759万kW.h。

本工程仅针对供水的水源工程,即龙河水库枢纽工程,供水管线、净水厂等输配水工程不在其中。工程由混凝土重力坝、坝顶溢流表孔、坝内取水埋管、河床式电站和鱼道等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指挥部

联系电话:李军

地址:漠河市环城路1号

联系人:0457-288727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55193355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270号

联系人:岳鹏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完善公众意见表后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nksjyzhb@163.com邮箱或送至漠河市环城路1号。

附件:龙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