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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全“零容忍” 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骗提骗贷非法行为

2025/03/05 1.6w 阅读 231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加强与公安、司法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职能,常态化开展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筑牢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防线,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秩序,保护缴存职工切身利益。

一是健全执法队伍,强化执法职能。中心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申请中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备案中心相关行政执法职能,经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进一步健全了中心行政执法队伍。中心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培训,结合实际工作,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研讨,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开展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打击非法行为。中心积极与行署公安局沟通协调,加强合作,利用北极公安、大兴安岭住房公积金微信平台,发布《关于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关于打击非法中介代提住房公积金的通告》,设立举报电话0457-2751101,公布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倡议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非法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住房公积金的公平和谐环境。

三是依照法律法规,加大惩戒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法律规定,中心对举报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会同公安机关,对使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依法予以查处,经查实,责令其退回骗提骗贷资金,并向所在单位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冻结其个人账户、列入公积金不诚信黑名单,五年内不予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证书、个人信用报告、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中介组织和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强化舆论引导,维护合法权益。中心利用微信公众号再次声明,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只要缴存职工提供的手续合法合规、材料真实有效,提取业务当日即可办结。同时,中心号召广大缴存职工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意识和思想意识,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蛊惑,自觉抵制“公积金提现、公积金贷款”等小广告,在办理相关业务前请登录“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或致电服务热线12329了解办事指南,正规合法申办,谨防上当受骗。

下一步,中心将健全公积金制度管理,建强行政执法队伍,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树牢风险防骗意识,坚守资金安全底线,严厉打击“公积金骗提骗贷黑中介”,有效铲除骗提骗贷行为滋生的土壤,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秩序和谐稳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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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