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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6/01/27 1.6w 阅读 62 点赞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与部门:

    为深入落实国家及省、地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根据《大兴安岭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大司发〔2025〕11号)和《漠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漠政办〔2025〕24号)有关精神,对2025年8月1日前现行有效的4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保留44件、废止2件、修改0件。

附件:1.漠河市政府2025年保留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漠河市政府2025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