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漠河县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通知。
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漠河县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县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对改革事项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统筹协调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重大改革事项的政策宣传;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西林吉镇政府共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总召集人:王大鹏 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高洪文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 李延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孝辉 西林吉镇副镇长(负责精神文明办工作)
张华武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文革 县工商局局长
李忆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霍晓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负责法制办工作)
高 峰 县财政局局长
王海涛 县人社局局长
于新中国成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 杰 县水务局局长
翟志刚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晓光 县编委办主任
程召军 西林吉镇镇长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高洪文(兼)。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督促各成员单位、有序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制定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提出工作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落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住建局:综合统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推进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相互配合的体系和工作机制,明晰城市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2.县委宣传部:指导做好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加强城市管理重大改革事项的政策宣传,加大对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典型的正面报道,营造包容、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
3.县编委办:调整优化城市管理机构职责设置,指导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筹划研究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4.县法制办:指导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城管执法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法制监督,督促城市管理部门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
5.县人社局: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招录、考核执法人员;负责公益性人员调配工作,指导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
6.县公安局:指导会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勤联动等工作制度,依法打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共同加强城市的建设管理,加强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损坏城市道路及交通设施等行为的监管,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7.县财政局:负责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预算管理,保障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需要。
8.县环保局:支持城市管理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移交行政处罚事项的事前、事中监管及监测,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主动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认定和技术核准。
9.县交通运输局: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支持城市管理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
10.县水务局:支持城市管理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做好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设等行为的行政监管。
11.县工商局:支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户外公共场所不涉及行政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
1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城市管理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做好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查处户外公共场所回收、贩卖药品的违法行为。
13.县城市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建筑渣土管理,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审批管理,组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依法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及工商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4.西林吉镇政府: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办法、措施。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例会,由总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文件并抄报县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呈报县委、县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城市管理工作,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