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公示

2023/06/15 2.9k 阅读 459 点赞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 )》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部分地区垃圾渗滤液处置不力。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 120 余万吨,风险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渗滤液及时有效处理,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

  1、成立漠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班,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时间表;

  2、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完善雨污分流系统;

  3、采购液位计,精准掌握堆体内液位数据;

  4、采购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消除存量渗滤液,确保堆体液位低于30公分,渗滤液调节池内渗滤液低于总容积的50%;

  5、规范垃圾场进场管理、监测等。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填埋区覆盖HDPE膜,渗滤液产生量明显减少;

  2、安装液位计,精准掌握填埋区渗滤液数据;

  3、采购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积存渗滤液得到及时处理,调节池水位控制在安全可靠范围。

  五、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

  六、受理部门: 漠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2881184

  八、受理地址:漠河市西林吉镇迎宾街2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漠河市佳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漠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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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