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单位、广大市民:
鉴于江泽民同志在党和国家历史发展中的特殊功绩,根据《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关于鸣放人防警报相关工作部署,漠河市定于2022年12月6日上午,在追悼大会默哀时人防警报鸣响3分钟,此次鸣放防空警报是依据《公告》进行,无任何空情,鸣放过程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望各单位、广大市民周知。
一、警报鸣放时间
2022年12月6日上午(以主持人下达默哀令时间为准)。
二、警报鸣放方式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公告。
漠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