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以及规划,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规划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规划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漠河市热电联产规划(2022-2030年)
规划组织单位:黑龙江漠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环评单位: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规划概要:
(1)规划年限:现状基准年:2021年;
总规划年限:2022年~2030年,共9年;近期:2022年~2025年,共4年;远期:2026年~2030年,共5年。
(2)规划内容:热电联产供热负荷规划;热电联产机组建设规划;配套热网建设规划;规划项目实施计划等。
(3)规划方案:
规划近期建设一座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为3×75t/h循环流化床燃煤蒸汽锅炉+2×B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保留漠河华鹏供热有限公司现有3台70MW热水锅炉作为调峰锅炉,其中两台炉参与调峰,参与调峰锅炉需达标排放。另一台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保证事故状态下供热安全性。
二、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黑龙江漠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0457-2887801
地址:黑龙江漠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51-8228002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黑龙江漠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