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漠河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叶 琳 副市长
副主任:孙 伟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屈永利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忠华 图强镇镇长
李满意 西林吉镇镇长
李 蛟 北极镇镇长
张福强 兴安镇镇长
沈 江 阿木尔镇镇长
李思瑶 团市委书记
王国欣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忆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冯广庆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邵洪志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华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
岳远革 市教育局局长
于新中国成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 峰 市财政局局长
李延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玉霞 市妇联主席
黄秀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新杰 市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解连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晓光 市司法局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孙伟(兼),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二、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
委员会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规划;负责协调解决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指导有关部门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成员单位共同职责:协调解决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制定本部门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本系统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本系统职工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承办委员会议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1.市委宣传部。参与研究制定全市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和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教育。
2.市农业农村局。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地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充分利用“三下乡”等形式,在农村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活动。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做好建设工地工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支持在城市社区、公共场所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活动。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对乘客宣传的内容;车站的候车室要设置艾滋病性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栏和宣传标语,摆放由卫生部门提供的宣传教育材料;有影视广播播放条件的乘客集中场所,要适时播放由卫生部门提供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
5.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参与宣传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促进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负责对旅游从业人员及旅客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工作。
6.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普通中学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教育并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负责研究、制定学生艾滋病性病感染者就学的政策问题;研究解决艾滋病性病患者遗孤免费义务教育问题。
7.市司法局。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规范,参与有关调研及防治措施的实施,为艾滋病性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司法援助。
8.市广播电视台。把防治艾滋病性病内容列入日常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宣传质量;指导防治艾滋病性病广播电视宣传教育节目的制作播出,及时报道有关防治工作情况;要定期播放关于艾滋病性病防治的公益广告和有关知识。
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部门做好个体商户及企业务工人员的登记和管理,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对艾滋病性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实行政策关爱。
10.市财政局。根据艾滋病性病疫情控制工作的需要,加大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必要的药品采购、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疫情监测、防治能力建设和患者救治的经费,并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益评估工作。
11.市公安局。坚决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贩毒和吸食、注射毒品、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卫生部门配合下,承担对强制戒毒人员、查处的卖淫嫖娼人员等人群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纳入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管民警和医务人员以及治安、刑事等警种民警的岗位培训内容;会同卫生部门加强对羁押和被监管人员性病、艾滋病性病病毒感染的检测、筛查、治疗和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利用艾滋病性病病毒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造成社会恐慌的违法犯罪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在公共场所以及流动人口中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12.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组织和动员全市职工、妇女、青年积极参加与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配合卫生、宣传等职能部门,做好职工、妇女、青年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的普及教育;依法维护职工、妇女、青年中艾滋病性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对艾滋病性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关怀活动。
13.市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艾滋病性病疫情监测与管理,指导关于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负责艾滋病性病防治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教育和管理人员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培训,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为农民和城镇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性病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组织实施艾滋病性病母播阻断工作;承担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各镇政府。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组建艾滋病性病防治组织,调整和充实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力量,建立健全本辖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保证。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