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漠河市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漠河市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
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20〕4号)和大兴安岭地区《关于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办发〔2019〕21号)《大兴安岭地区县域内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大教联〔2021〕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聘用和岗位管理,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努力探索中小学教职工“区域管理 总量控制 按需聘用 有序流动”的管理体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不断提升教师整体水平,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提供制度保障,推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以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为重点,以教职工身份管理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为突破口,完善教职工聘任制度,建立教师转岗退出机制,促进校际之间校长、教师的合理流动;均衡教师资源,补充教师不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培训机制,强化考核机制,落实中小学校的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切实维护教师权益;落实绩效工资制度,激励先进、化解矛盾,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整体谋划改革,将“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学校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教师聘用、交流轮岗等配套改革协同推进、联动实施、动态管理。
(二)重点突出。根据教育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学校编制和岗位数额。打破教职工交流轮岗的体制障碍,积极引导优秀教师、骨干力量向薄弱学校流动。
(三)规范有序。依法依规稳妥实施管理体制改革,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循序渐进。公开“县管校聘 ”管理改革的程序、办法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防止腐败现象产生。
四、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在编教职工。
五、主要内容
(一)健全中小学编制管理机制
1.科学核定编制。按实际情况制定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漠河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统一管理、动态使用,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实现城乡一体化。
2.动态调整编制。市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统筹调配各校编制数量,并向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调整一次。
3.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县管校聘”改革需要,原学校聘任合同废止,重新签订。
(二)建立中小学岗位管理办法
1.核定教职工岗位总量。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文件和各校实际情况核定中小学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2.统筹岗位管理。市教育局在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框架内,统筹调配教师岗位,根据学校实际需要,拟订具体统筹分配意见,由市教育局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原则上以学年度为周期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学校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岗位聘任结果由人社局备案。
3.职称晋升计划核定。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按职称岗位数额核定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总数。由市教育局根据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历史因素、未来需要、特殊情况(多年没有空岗和工作业绩突出等情况)综合研判后,统筹使用,根据学校类型和超岗情况,按照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划出部分岗位用于激励先进、化解矛盾、促进发展。
4.教师流动管理。在岗位总量内,教师在市域内学校之间流动,均不受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保留原职称与工资待遇。
5.富余人员安置。各校富余人员可转入有空岗单位的教师、教辅、工勤和教育外岗位,原工资待遇不变,所涉及考勤、考核由工作所在单位进行。不做选择或不同意安排转入其他单位的富余人员,给予停止薪资。
6.绩效发放范围和标准。执行课后服务费期间班主任每个月240元,一线教师每节课课后服务费每节课增加5元。此项费用由政府补贴。
(三)完善教师补充机制
1.按照“有缺必补、退补平衡”原则,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教育局会同编办、人社局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凡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优先用于补充专任教师。
2.“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用账户”,专门用于调剂已经满编和超编,但仍然需要补充教师的情况,重点补充紧缺学科所需教师。
3.建立完善招聘紧缺人才到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
4.教育系统内教师工作调整,由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到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备案。
(四)完善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
1.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聘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等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中小学岗位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2.激活内部用人机制,加强教师的工作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绩效工资发放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转岗,真正建立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学校人才活力。为保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稳步实施,原则上保持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的相对稳定,竞聘学校应当优先聘用本校原有教职工,比例不低于设置总岗位数的95%,鼓励城乡学校之间教师相互竞聘上岗。
3.学校依据此《方案》制定本校岗位竞聘方案,报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竞聘成功人员根据学校量化考核情况享受相应绩效工资待遇。
(五)完善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建立教师流动长效机制。重点组织教师向缺员学校交流,向学科教师欠缺学校、年龄结构或职称结构不合理学校交流。每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教师人数的7%,交流校长比例应达到符合交流对象的9%。采取多种交流形式,引导优秀教师在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
(六)健全教师退出机制。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逐步建立教职工退出机制。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再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有严重失德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或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聘。
(七)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学校制定的教职工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须经教职工大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同意通过后实施。对聘任和考核结果,须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任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要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8月-2022年9月)。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漠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2年10月—11月)
(1)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对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调整编制计划及时备案,招聘教师计划及时报批,简化教育系统内部调转手续。
(2)市人社局在对教育系统中高级职称岗位数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各学校的中高级岗位数进行调研核定,并对绩效工资总量进行核定。
(3)市教育局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做好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发放工作。
(4)学校制定教职工竞聘方案,设置岗位,重新聘任教职工。
(5)学校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加强教师日常管理和考核。
(三)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对漠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教师交流轮岗情况、制约“县管校聘”的关键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
七、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事关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是我市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行市委、市政府统筹、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人社、编制、财政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漠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庆军 漠河市委书记
邢雪松 漠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任英寰 漠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贾传军 漠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 伟 漠河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宝艳 漠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世贤 漠河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樊秀芳 漠河市财政局局长
唐永春 漠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洪秋 漠河市教育局局长
张孝辉 漠河市信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洪秋兼任),统筹全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合力联动,构建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市委编办负责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和管理;市人社局负责对学校各类岗位设置的总量进行核定,建立健全教职工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教职工统筹调配和管理,指导学校具体做好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学校教师的工资、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待遇,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核拨并发放经费,保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市信访局做好好信访维稳工作,对违规上访、闹访人员,会同政法委依法依规处理。
(三)营造良好氛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培训会等途径,切实形成推进改革工作的共识;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出台改革举措,及时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综合研判,做好预案。要注重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取得的成果及时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本实施方案由漠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