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漠河市西林吉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漠河市西林吉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要求,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为此,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现状,结合声环境质量现状、交通现状、总体规划等资料,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对漠河市西林吉镇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调整工作,并为西林吉镇环境质量评价、建设项目审批、噪声纠纷评判等提供一定的规范依据。
一、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06-05);
(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HJ640-2012);
(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HJ706-2014);
(8)《声学、机动车定置噪声测量方法》(GB/T14365-93);
(9)《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及其修改方案
(GB/T12525-90)。
二、适用范围和区划时限
本次功能区划范围为漠河市西林吉镇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9.1646平方公里。
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住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五)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各类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见表1。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基本原则
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与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二)区划应便于城市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三)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²。山区等地形特殊的城市,可根据城市的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四)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五)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本次功能区划范围为西林吉镇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9.16
46平方公里。1类声环境功能区占地面积6.1104km²,占区划面积31.89%;2类声环境功能区占地面积约8.4996km²,占区划面积44.35%;3类声环境功能区占地面积为3.5846km²,占区划面积18.7%;4类区域面积约为0.97km²,占区划面积5.06%。具体划分结果见表2和漠河市西林吉镇声功能区划图。
表2漠河市西林吉镇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