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工作安排,我市通过认真普查、充分调研,并征求各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的意见,确定我市北极村最北一家、供销社2处历史建筑。
现在对首批确定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在本公示之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部门: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7-2889589
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