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策通知公告

漠河市机场改扩建工程一号石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2021/12/05 5.2k 阅读 268 点赞

  公众朋友,你们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漠河市机场改扩建工程一号石场

  项目建设单位:漠河市龙鑫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漠河市西南9千米处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开采矿种为筑路用正长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定矿区面积90599.00平方米,开采规模约为55万立方米/年,设计矿山开采年限2年。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漠河市龙鑫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

  联系人:李增良

  联系电话:13091751666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兴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11号科技园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0451-58564695

  电子信箱:377431407 @qq.com

  4.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众如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站上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漠河市龙鑫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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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