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与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水发〔2019〕238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 大兴安岭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兴安岭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水联字〔2020〕1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厅2019年5月召开的全省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座谈会的要求,大力推进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国家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漠河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新时期“节水优先”的要求,研究解决我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重大问题,统筹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适时研究提出修订相关目标、任务、制度、标准等意见。强化我市节约用水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敬峰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冯 杰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王巍巍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 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王得林 市商务局副局长
邢 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洪武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建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刚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昔龙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晓光 市司法局局长
李建蒙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 帆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季茂才 市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赵昌盛 市水文局勘测负责人
郭建军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高广远 市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盖晓伟 市统计局副局长
蒋清华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提出需要研究解决问题和事项,报总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后,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刚兼任。
四、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有关单位。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报市政府决定。
(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研究节约用水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报市水务局调整备案。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