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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2018/04/30 4.1k 阅读 510 点赞


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7年省政府令第5号)要求,县政府对县级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开展了第八轮清理工作,经研究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审定,确定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项,其中:纳入县本级原有行政权力事项1项。清理后,我县行政权力总数为3411项,(其中:行政许可235项,行政处罚2529项,行政强制175项,行政征收27项,行政征用5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确认74项,行政奖励40项,行政监督检查163项,年检9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复议3项,税费减免3项,其他132项)。

    二、清理后,我县保留的3411项行政权力事项,对应编制责任清单3416项(其中含3项权力的8个子项),共计梳理责任事项25298条,明确层级间责任边界总数3416条,部门间责任边界总数10条。

    三、各有关单位与部门要认真做好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优化办理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此通知。


关于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图1)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表.xls



漠河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