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现将《漠河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
漠河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
漠河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大兴安岭地区2016年度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大粮安考核〔2016〕1号)和《关于做好大兴安岭地区2016年度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工作的通知》(大粮安考核办〔2017〕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
由外事商务口岸办、发改局、农业科技局、编办、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统计局、物价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
1.考核工作组主要职责:
(1)根据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及阶段性工作目标,制定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方案;
(2)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对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工作组成员:
组 长:李敬峰 漠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左泽文 行署外事侨务办公室副调研员兼漠河县
外事商务口岸办公室主任
成 员:发改局、农业科技局、编办、财政局、国土局、
环保局、水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
统计局、物价局
考核工作组领导成员需要调整的,经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考核工作组备案。
(二)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漠河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外事商务口岸办,承担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落实考核工作组确定的各项考核工作任务;
(2)组织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年度考核工作;
(3)汇总考核部门评审情况,起草联合考核报告;
(4)整理汇总考核年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考核工作相关制度和资料档案,承担考核工作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考核步骤
(一)制定考核方案
1.根据文件精神和确定的考核要求、考核内容和职责分工,实施考核的相关部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于每年1月底前分别提出本部门年度考核细化方案,包括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和评分标准,报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汇总。
2.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将汇总后的年度考核细化方案,分送县有关考核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办公室汇总意见后将年度考核细化方案提交考核工作组会议审定。
3.在考核年度当年1月底前,以全体考核部门名义向县各相关单位下发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二)自评
根据下发的年度考核通知要求,对考核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自查自评打分,形成书面报告,于考核年度次年3月1日前报送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核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确保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合理设定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考核目标和评分标准。考核目标及评分体系的设定要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情实际,既突出重点工作,又鼓励探索创新,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引领、督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