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各林场(经营所、管护区),市(局)直各单位与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漠河市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漠河市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求和中央、省、地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巩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成果,结合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防疫有我,爱卫同行
二、总体要求
(一)城乡一体,全域推进。以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改善城乡卫生环境、提升城乡治理水平为目标,建立以城带乡、以村带点的全域推进机制,打造文明、整洁、有序、宜居、健康的城市面貌,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力攻坚。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每周突出一个重点。第一周突出科普宣传发动群众;第二周突出工作学习环境整治;第三周突出重点场所和市场整治;第四周突出居民区整治。
(三)凝聚共识,全民参与。以重点场所、市场环境、社区、村屯、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环境整治为重点,统筹协调指导,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采取有力措施,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等多个方面,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整洁优美、健康和谐的人居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发动,让健康、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1.加强科普宣传,实施健康理念倡导行动。宣传部门要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全市各部门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阵地,切实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形成全民参与爱卫活动、共建共享良好环境的浓厚氛围。要重点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健身养生、疫情防控政策、个人防护等方面知识的普及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革除不文明、不卫生陋习,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多消毒、不吸烟、喝开水、吃熟食、不食野生动物”等健康生活方式。广播电视台要建立爱国卫生月活动专栏,全程跟踪报道。全市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分类开展宣传,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大清理,激发群众内在防控活力。
2.坚持全民参与,实施健康文明习惯培养行动。全市各单位要以“共建洁净兴安,共享卫生健康”“摒弃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改善卫生环境,助力疫情防控”“健康心态和谐生活”为重点专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及现场活动,最大限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爱国卫生运动的影响力。要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及广大青年、妇女、干部职工参与疫情防控、环境整治、疾病预防、健康促进等工作。各学校要教育学生引导家长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要充分调动志愿者积极性,深入商场、交通站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开展宣传疫情防控政策、环境卫生、心理疏导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各镇要充分发挥居(村)委会的组织协调和基层党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倡导“口罩文明”“不聚餐”“不聚会”,发挥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的模范带头作用,设立不讲卫生等不文明行为“红黑榜”,引导广大居民向不卫生不文明的饮食陋习宣战,引导广大群众从“要我防控”向“我要防控”转变。
责任领导:裴志辉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爱卫办
责任单位: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广播电视台、卫生健康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疾控中心、农业农村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各镇政府,各相关单位
(二)加强公共场所清洁,为复工复产复学营造良好环境
1.加强公共场所环境清洁。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景区、公园、车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七小”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室内清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切实加强学校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通风消毒,增加对门把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物的表面清洁、消毒频次,为开复学做好准备。
2.加强办公场所环境清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发动职工开展工作环境整洁专项行动,对办公室、食堂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及周边环境进行清脏治乱大扫除,清理积存杂物、废弃物,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人员相对集中、空间相对密闭办公场所的自然换气通风,设置口罩专门回收设施,定时对公共物品及地面、走廊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强化洗手间、保洁室维护管理,并对食堂、宿舍等风险环节加强病媒生物防制。
3.推进重点场所环境清洁。各单位要按照精准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市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和境外输入病例的压力,以机场、火车站、客运站为重点区域,开展环境清洁行动,加强候机厅、候车室通风、消毒,按航班、车次时间、人流量合理设置保洁措施,增加清扫频次。同时,科学管理交通工具,适当配备消毒用品,定时对车内进行通风,加强对乘客接触部位消毒。
牵头领导:孙德志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住建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政府、教育局、园林绿化大队、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漠河机场,各相关单位。
(三)加强市场管理,实施经营商户破坏环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聚焦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脏、乱、差”问题。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深入农贸市场、商超发现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市场消毒、通风、保洁、灭鼠灭蜂等薄弱环节管理,发动商户全面清理摊位及周边垃圾,合理摆放销售物品,保持农贸市场环境整洁、有序,完善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强化保洁设施设备管理,按顾客流量、峰时科学安排保洁、消毒措施,全面提升市场环境对疫情的防控能力。
2.解决全市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影响环境卫生问题。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通过地毯式排查,进一步加强对商户经营管理,解决商户在经营中破坏城市环境卫生以及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强化商户门前“三包”保洁力度,禁止商户私自圈地乱堆乱放、私接乱建、当街屠宰、高音喇叭宣传等行为。
3.加大宾馆、饭店、食品加工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组织开展餐饮业环境卫生大排查工作,对后厨卫生环境差、厨余垃圾乱扔乱倒等问题要从严处罚。要抓好小餐饮店、小作坊、小熟食店、流动摊贩等场所卫生管理,坚决取缔沿街及露天食品加工、室外烧烤,确保卫生整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要牵头加强对全市各宾馆、旅店(含家庭宾馆)的卫生管理工作,开展卫生清洁工作,对室内保洁、被褥清洁不到位等问题从严查处。
责任领导:常彬,李学明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商务局、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各镇政府
(四)加强环境整治,提升居民区卫生水平
1.持续推进居民区环境整治。全市各单位要按照2019年开展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分工深入责任区(责任区分工见附件2),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解决“五乱问题”,彻底清除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等环境卫生重点区域的卫生死角、积存垃圾。责任区在住宅楼小区的单位,要在巩固提升环境卫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清理小区单元楼道内卫生和乱堆乱放问题。各镇、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居民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要发挥物业、居(村)委会作用,加强对小区院内及单元楼道的保洁管理,对于无物业公司的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社区要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小区内每天有人定时定点开展清扫、保洁工作,并对人员集中和使用频次高的单元楼道口、电梯、小区门禁、健身器材等公共场所和设施定时清洁消毒,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各镇、社区也要充分动员小区居民参与到小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中来,养成保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3漠河市环境卫生治理标准)
2.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各镇、村要鼓励农户开展大清扫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重点管理好村边、路边、院边“三边区域”的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垛、粪土乱堆的“四乱”现象,确保村庄干净整洁。及时清扫村内户厕公厕,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做到干净整洁。
责任领导:赵正辉、李学明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
责任单位:疾控中心、农业农村局、各社区(村)。
(五)加强病媒防治,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疾控中心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病媒生物防治方案,指导各镇实施病媒生物防治行动,持续加强对公共绿地、地下管井、窨井边沟、垃圾箱(桶)等病媒孳生场所的整治,并按照病媒防治标准对各镇病媒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镇要加强病媒防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帮助群众掌握正确的防治方法。要完善防“四害”设施建设,注重专群结合,开展以物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突出防、灭结合,注重形成长效机制,重点做好灭鼠防鼠的综合防控措施,防范流行性出血热等鼠传染疾病发生,同时做好越冬蚊防制工作。要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根据疫情传播规律,加大对城乡人居环境场所的消毒力度,各镇要在疾控中心指导下组织消杀队伍,开展消毒工作。全市各单位要配合各镇、疾控中心开展病媒防治工作。
牵头领导:叶琳
牵头单位:市疾控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全市各单位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漠河市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爱卫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环境治理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全市各单位要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今年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周突出一个重点,依次推进、分周落实。同时,各相关单位也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将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凝聚推动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的强大合力,确保本次行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市爱卫办将织开展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大督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电视台要开设专栏,公开曝光商户和市民在环境卫生方面的不文明行为。对各单位在环境卫生方面工作不力,出现“中梗阻”情况导致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出现问题的,要进行严厉追责问责。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要结合各自责任范围,与企业、商户、居民群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禁止私接乱建、乱堆乱放、污水垃圾乱扔乱倒等行为,发现违规问题要严厉惩处。
(三)及时总结成果。各单位与部门要及时提炼总结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于4月25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爱卫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材料),于5月13日前报送市爱卫办邮箱。联系人:樊庆林,联系电话:2887277;邮箱:mhsawb@163.com
附件:1.漠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机构
2.漠河市城市清洁分担区划分详情
3.漠河市环境卫生治理标准
附件:1
漠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姚占军 市长
副主任:孙德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裴志辉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叶琳副市长
常 彬 副市长
赵正辉 林业局副局长
李学明 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孙 伟 卫生健康局局长(兼爱卫办主任)
刘凤艳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局长(兼爱卫办副主任)
屈永利 疾控中心主任
李忆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林重阳 漠河市人民医院院长
李满意 西林吉镇镇长
李延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爱卫会成员单位与部门: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委办、政府办、机关工委、市公安局、西林吉镇、总工会、市妇联、商务局、司法局、团市委、发改局、财政局、社保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园林绿化大队、农业农村局、畜牧总站、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外事办、防火办、电视台、景区管委会、市医院、自来水公司、华鹏供热、北极镇、兴安镇、前哨林场、金沟林场、河湾林场、古莲林场、库宝河管护区、大凌和管护区、富源沟管护区、漠河车站、漠河机场。
附件:2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分担区位置 |
|
1 |
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 |
0区 |
|
2 |
建设银行 |
0区 |
|
3 |
供电公司 |
0区 |
|
4 |
农商银行 |
0区 |
|
5 |
国林旅游 |
0区 |
|
6 |
自然资源局 |
1区、2区 |
|
7 |
财政局 |
3区、4区 |
|
8 |
工业信息科技局 |
4区 |
|
9 |
人大常委会 |
5区 |
|
10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6区7区 |
|
11 |
政府办 |
8区 |
|
12 |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8区 |
|
13 |
境外采伐办 |
8区 |
|
14 |
统战部、财险 |
8区 |
|
15 |
水务局 |
8区 |
|
16 |
民政局 |
8区 |
|
17 |
保密和机要局 |
9区 |
|
18 |
宣传部 |
9区 |
|
19 |
烟草公司 |
9区 |
|
20 |
团市委 |
9区 |
|
21 |
人寿保险公司 |
9区 |
|
22 |
妇联 |
9区 |
|
23 |
木材稽查科 |
9区 |
|
24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9区 |
|
25 |
经营管理科 |
9区 |
|
26 |
信访局 |
9区 |
|
27 |
司法局 |
9区 |
|
28 |
医疗保险局 |
9区 |
|
29 |
林下资源办 |
9区 |
|
30 |
交通运输局 |
10区 |
|
31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区、20区、27区 |
|
32 |
移动公司 |
10区 |
|
33 |
气象局 |
10区 |
|
34 |
联通公司 |
11区 |
|
35 |
邮政局 |
11区 |
|
36 |
极星供水处 |
11区、12区 |
漠河市城市清洁分担区划分详情
|
37 |
组织部 |
13区 |
|
38 |
卫生健康局 |
14区 |
|
39 |
财务科 |
24区 |
|
40 |
教育局 |
16区、17区、18区、19区、 |
|
41 |
检察院 |
20区 |
|
42 |
营林处 |
20区 |
|
43 |
审计局 |
21区 |
|
44 |
政协 |
21区 |
|
45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21区、40区 |
|
46 |
农业银行 |
21区 |
|
47 |
统计局 |
21区 |
|
48 |
邮储银行 |
21区 |
|
49 |
西林吉镇 |
22区、33区、44区 |
|
50 |
大凌河管护区 |
23区、34区 |
|
51 |
防火办和应急管理局 |
24区、35区、42区、43区 |
|
52 |
产业发展科 |
25区 |
|
53 |
人民银行 |
26区 |
|
54 |
公安局 |
28区 |
|
55 |
华鹏供热 |
29区 |
|
56 |
住建局 |
29区 |
|
57 |
棚改办 |
32区 |
|
58 |
发改局 |
36区 |
|
59 |
税务局 |
36区、37区 |
|
60 |
外事办公室 |
37区 |
|
61 |
商务局 |
37区 |
|
62 |
农业农村局 |
38区 |
|
63 |
生产机电科 |
39区 |
|
64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9区 |
|
65 |
嘉禾物业 |
39区、40区 |
|
66 |
公路管理站 |
41区 |
|
67 |
工商银行 |
42区 |
|
68 |
造林公司 |
42区 |
|
69 |
纪检委 |
42区 |
|
70 |
机关工委 |
42区 |
|
71 |
残联 |
42区 |
|
72 |
生态环境局 |
43区 |
|
73 |
市委办 |
43区 |
|
74 |
武装部 |
43区 |
|
75 |
碳汇办 |
44区边上 |
|
76 |
筑路养护处 |
西山1区 |
|
77 |
河东经营所 |
西山2区、西山3区 |
|
78 |
综合设计队 |
西山4区、西山五区 |
|
79 |
高级中学 |
高级中学 |
|
80 |
医院 |
瑞祥小区 |
|
81 |
派出所 |
明苑小区 |
|
82 |
政法委 |
明苑小区 |
|
83 |
总工会 |
明苑小区 |
|
84 |
法院 |
瑞达小区 |
|
85 |
宜家木业 |
工业园区 |
|
86 |
富源沟管护区 |
桥北10区 |
|
87 |
库宝河管护区 |
桥北9区、桥北5区 |
|
88 |
职业学校 |
桥北8区 |
|
89 |
金沟林场 |
桥北3区、桥北6区、桥北7区 |
|
90 |
实验学校 |
桥北4区 |
|
91 |
河湾经营所 |
桥北1区、桥北2区 |
|
92 |
民悦物业 |
公租房 |
附件3
漠河市环境卫生治理标准
|
序号 |
内 容 |
具 体 标 准 |
|
1 |
市容规范 |
无城市“五乱”现象,即乱堆乱占、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私接滥建,各种线路规范有序,沿街商户无占道经营现象。 |
|
2 |
环境整洁 |
房前屋后无石块、砖头、砂子、柈子等杂物;无生活垃圾、杂草;绿化带内无超高土,路面整洁无砂石、垃圾。 |
|
3 |
排水通畅 |
清挖排水沟,街巷排水沟通畅相互连通,严禁在排水沟内种植或堆放杂物。排水沟规范标准:上沟口宽70cm,沟深50cm,沟底宽50cm,沟面两侧平整,无超高土、无任何垃圾、杂草等,无直径2cm以上的大块杂物,四面见线,棱角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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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绿化优美 |
①楼房区内外无侵占绿地现象,侵占的绿地必须还绿。②平房区南北巷道,以水泥路边缘为准向东西两侧各延伸2m为绿化带(含排水沟在内,不足2m的以实际为准)。③东西朝向小巷内无占用消防通道种植现象。④各平房小区之间东西街道,以水泥路边缘为准向南北两侧各延伸3m为绿化带(含排水沟在内,不足3m的以实际为准)。⑤潮林路、中华路、人民路、原加漠公路、振兴街及其他东西朝向主街两侧,一律严禁种植任何作物,恢复绿地。⑥清理完排水沟后,要对绿化带进行平整,平面略低于水泥路面,以便排水。⑦绿化带内不能有超高土,不能有垃圾,不能有超过2cm的杂物,绿化带内种植草籽绿化。绿化带边缘居民可夹设高度50cm的木质栅栏,种植矮科作物。 |
|
5 |
清理棚厦 |
①6区、7区、8区、24区、28区、35区、38区、39区、40区平房北侧的板杖、仓房及私接的建筑物一律拆除。②规范清理后,修葺排水沟,视情况进行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