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为加强我市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地名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省、地有关区划地名工作要求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成立漠河市区划地名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划地名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王立才 副市长
副主任:顾 影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么淑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海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巍巍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白艳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石振刚 市委统战部对台办主任
丛晓梅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冯 巍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兆林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志坤 市档案局副局长
杨公发 兴安镇副镇长
宋汜波 市委宣传部记者站站长
李 刚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建蒙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 靖 阿木尔镇副镇长
张华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孝辉 西林吉镇副镇长
张金慧 市教育局副局长
沈红刚 市邮政局市场营销部部长
杨晓光 市司法局局长
宋耕旭 市委网信办科员
张起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岳玉海 市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杭海英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周晓源 古莲镇副镇长
周 超 市民政局社区办副主任
徐叶云 北极镇副镇长
高 丽 西林吉林业局防火办工会主席
翁华山 市信访局副局长
郭建军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梅光荣 图强镇副镇长
黄 涛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盖晓伟 市统计局副局长
韩雪义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
温鹏翔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构
漠河市区划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周超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联系电话:13114572929。
三、工作原则
漠河市区划地名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机召集各相关成员单位就区划地名相关工作召开议事协调会。
四、有关要求
1.漠河市区划地名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接任者顺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2.区划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认真落实议事协调会议定事项及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向区划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漠河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