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策通知公告

漠河市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2023/03/26 9.0k 阅读 302 点赞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

类型

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检查主体

抽查比例

抽查时间

基数

1

漠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发起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部门联合抽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定向

抽查

各类学校

全部分类

市场监管部门

教育部门

县级对应部门

10%

3月1日至10月31日

11

2

漠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发起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部门联合抽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定向

抽查

民办学校幼儿园

A类

市场监管部门

教育部门

县级对应部门

25%

3月1日至10月31日

4

3

漠河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的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的部门联合抽查

种子监督检查

定向

抽查

种子生产经营者

全部分类

农业农村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县级对应部门

40%

3月1日至10月31日

5

4

漠河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的农业生产资料的部门联合抽查

对农药、肥料监督检查

定向

抽查

农药经营店铺,肥料经营店铺

全部分类

农业农村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县级对应部门

40%

3月1日至10月31日

5

5

漠河市教育局牵头发起的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的部门联合抽查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定向

抽查

中小学校

全部分类

教育部门


县级对应部门

100%

3月1日至10月31日

7

6

漠河市教育局牵头发起的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部门联合抽查

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定向

抽查

民办幼儿园

A类

教育部门

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

县级对应部门

100%

3月1日至10月31日

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