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为首要,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以规范行政检查、深化行政检查单制度为工作方式,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重点执法任务,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和检查方式,实现行政检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求。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检查计划制度,明确执法责任、执法频次、执法范围,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随意性执法,实现行政检查标准化、规范化,各类违法行为检查全覆盖。
三、检查主体
漠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检查对象
漠河市辖区内所属管理对象。
五、检查方式:实地检查(含“双随机”抽查,按照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检查要求。行政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必须由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者两人以上持证进行检查,并对行政检查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的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规范检查内容。全面做好行政检查单的规范和推广使用,在检查单内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结果等内容,实现行政检查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每次行政检查均需制作现场检查文书,并在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中进行提交。进一步加强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所有执法文书必须建档保存。
(三)细化检查责任。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结合自身职责,细化检查内容。要着重探索多样化执法监管手段,采取抽查、全面巡查、重点巡查等检查方式,基本实现各类违法行为检查全覆盖。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政检查在发现、制止、查处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当中发挥的作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漠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