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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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漠河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18/08/12 5.3k 阅读 427 点赞

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署办函〔2018〕51号)要求,市政府对2018年5月1日以前的市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经审核,保留规范性文件70件,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0件。

附件:1.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统计表

      2.涉及“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统计表

      3.漠河市政府、漠河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

        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漠政办〔2018〕76号附件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