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与规范苗木检疫监管,严防植物疫情扩散与蔓延,根据我局职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林草种子苗木生产、使用单位。具体包括:种苗生产经营单位、造林种草单位。重点是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种草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国有林业单位造林和地方财政投资的造林项目使用的林草种子和苗木。
按照“双随机”监管,抽取检查对象的数量,不超过市场主体名录库中20%的比例的要求,从我市12家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中抽取3家苗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持证合法经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是否存在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
3、是否存在假冒授权品种行为;
4、是否存在无标签的行为;
5、是否持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出圃合格证》;
6、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计划检查时间
计划于2023年6月-10月对5家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五、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现场调阅配合现场检查的审查方式进行检查。
漠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