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漠河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型准入的公告

2026/04/08 2.0w 阅读 361 点赞

为适应我市旅游发展及群众出行需求,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管理,统一车辆外观与技术标准,结合行业运行实际、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者诉求,依据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科学设定车型技术指标,确保车型外观简洁大方、性能适配运营需求。坚持市场主导原则,保障经营者与销售方自主双向选择,实现社会、行业、经营者多方满意。在借鉴省内其他地市成熟车型及原有热门更新车型基础上,自2026年4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结束后严格按本公告执行。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参照本公告标准选择符合《漠河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型标准》的车辆。现将具体标准公告如下:

一、准入车型目录

(一)燃油车型

参照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等省内重点城市营运选配标准,确定四款。经济款、舒适款、豪华款车型,具体为:吉利帝豪(出租版)、起亚福瑞迪(出租版)、上汽名爵MG5(出租版)、大众朗逸(出租版)。

(二)新能源车型

参照省内重点城市选配标准,确定确定8款新能源车型(含经济款、舒适款、豪华款),分为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4款和纯电动车型4款:

(二)新能源车型

1.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比亚迪驱逐舰05荣耀版(纯电续航120km)、五菱星光智能进阶版(纯电续航150km)、吉利银河星耀6(纯电续航125km)、荣威M7(纯电续航160km)。

2.纯电动车型:长安520(纯电续航515km)、起亚EV5(纯电续航530km)、比亚迪领汇E5(纯电续航530km)、丰田BZ3(纯电续航517km)。

二、通用技术标准

1.专用配置要求:车辆中控台需预留计价器、GPS主机、顶灯、行驶记录仪等专用设备安装接口,且配备专用线束。

2.外观结构要求:为硬顶、三厢、四门五座乘用车,行李箱与驾乘舱物理分离。

3.尺寸参数要求:车辆轴距≥2650mm。

三、车型动态管理制度

(一)车型“摘牌”

公告车型库内车辆连续12个月无新增更新落户的,予以“摘牌”,退出主力车型库,列入观察车型,仍可办理单车落户。

(二)车型“进入”

车型库外新车型申请入库的,执行“X+2”政策(X为库内燃油或新能源第4名落户台数)。即:出租车公司或个体经营者集中更新数量需超过车型库内第4名落户数量2台及以上,达到标准后可一次性集中办理入库。

每12个月,依据落户数量重新排名,各类前4名列入主力推荐车型,其余列入观察车型。

(三)车型“退出”

库外观察车型连续12个月无新增落户的,彻底退出车型库,不得办理单车落户;后续市场有需求的,需重新按“进入”流程申请。

四、运营设备规范

车辆须配备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顶灯及空车、暂停运营状态标识,按要求喷涂统一车身颜色和行业标识。

五、监管设备要求

必须安装具备行驶记录、应急报警、录音录像、数据实时传输等功能的车载终端设备,相关数据须稳定接入漠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实现实时在线、数据可追溯。

六、办理要求

漠河市本级新增、更新巡游出租汽车,须严格符合本公告标准。本公告于2026年4月9日起发布,公示期为15日,新增、更新巡游出租汽车可参照原有车型及其他热门合规车型办理相关手续。2026年4月23日公示期后,严格按照本公告执行,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办理《巡游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相关营运手续。

漠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