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成立漠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漠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立才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副组长:顾 影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广远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张华武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李建蒙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名)
于其成 市司法局副局长
于 爽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
尹 亮 市残联副理事长
王志东 市工商联副主席
王诺维 市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
王盛毅 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王巍巍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计鑫昊 市科协科技股股长
孙元芹 市人民检察院四级调研员
朱洪武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柏林 兴安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邢 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书权 市关工委副主任
张 冬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邱百合 古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芮 市委网信办科员
张昔龙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学萍 图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美谕 团市委书记
杨晓旭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
李艳萍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陈 雷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靖 阿木尔镇副镇长
岳玉海 市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武文杰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范松文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赵国伟 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盛 利 市妇联妇儿办副主任
崔志强 北极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康秀良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盖晓伟 市统计局副局长
解连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玉华 西林吉镇副镇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顾影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相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儿童福利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国家、省、地、市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