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漠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目的是什么?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署环发【2022】24号)进行了修订。
2、漠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1)按照《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有关规定,预警分级由原来的蓝、黄、橙、红四级预警调整为三级预警,取消了蓝色预警,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也调整为三级。
(2)对预警发布时间、程序、方式,预警调整与解除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3) 重新修订了应急减排措施清单。
3、名词解释:重污染天气、AQI指数(空气质量指数)、沙尘暴
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0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
AQI指数(空气质量指数):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沙尘暴: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
解释机关: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57-2882526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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