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黑水发〔2017〕157号)工作要求,我市被列为2019年度黑龙江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试点。在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的通力配合下,经过省水利厅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小组组织的技术评估材料审查、现场复核等环节,我市顺利通过了2019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验收。同时复核小组指出我市企事业单位存在用水计量设施和用水管理制度不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并要求我市及时整改。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1.全市各用水企事业单位无计量设施的在2020年4月10日前完成一级水表和二级水表的安装工作,建立用水户的用水材料档案,健全用水管理制度。有用水计量设施的单位对现有用水计量设施安装情况进行排查,计量设施不达标的需要进行更新。
2.各单位要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
3.市政府办、市水务局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督办检查,对完成不力、进展迟缓的单位,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此通知。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