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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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漠河市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3/09 1.6w 阅读 239 点赞


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漠河市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通知。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漠河市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为抢抓国家鼓励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机遇,切实提高机场、铁路、通讯、旅游、电力、交通等重大项目专项债券争取工作,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开大前门”“严堵后门”,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按照《财政部关于支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161号)等有关精神,参照《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漠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百大项目”“双五十”重点项目,切实解决全市民生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的短板,充分发挥专项债券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项目为支撑原则。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要求,坚持政府专项债券依托项目,支持已完成立项审批拆迁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具有一定收益,但商业化合规融资困难的公益性成熟项目。

   (二)坚持收益覆盖本息原则。融资规模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确保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及时偿还专项债券本息。

   (三)坚持市场化为导向原则。增加项目有效投资,依法依规进行市场化经营,促进全市经济良性循环,提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专项债券申报前期工作。市财政局要加大对专项债券申报和储备项目前期经费投入,各有关单位与部门要强化项目研究论证,优化前期工作流程,加强项目规划、土地、环评、林评、安评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目标责任制,持续跟踪前期工作进度。提前编制项目收支预算总体平衡方案和分年度平衡方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分别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评级报告等要件准备工作。推动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形成项目“谋划、储备、开工、续建、投产”良性循环机制。

   (二)积极稳妥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各有关单位与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谋划主体责任,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将拟申请发行的专项债券的项目纳入发改、财政项目库管理,并科学合理提出专项债券发行的建议,按程序研究确定发行专项债券的具体项目,提报市委、市政府确认后,及时将发行计划报送行署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四、责任分工

   (一)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由市发改局牵头,各有关单位与部门配合,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地相关政策及规划督促各有关单位与部门积极落实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按项目建设周期、融资需求,协助项目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各领域项目专项债券需求,筛选汇总形成专项债券项目建议清单,并将市委、市政府审定的专项债券项目清单,报上级发改和财政部门。

   (二)债券申报发行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与部门配合,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专项债券限额分配、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等相关工作;根据市发改局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议清单,审核专项债券需求,并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专项债券需求;做好国家、省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有关政策的指导、业务培训工作;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第三方评估等债券发行准备工作;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做好专项债券的收入、支出、还本付息等工作;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合规使用专项债券。

    五、有关要求

   (一)指派专人负责,及时申报项目。各有关单位与部门是项目谋划、申报的主体,要做好项目的储备、筛选工作,以及项目申报的前期手续和审批要件等材料准备工作,要明确完成时限,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的谋划和推进工作,压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债券管理,定期通报情况。各有关单位与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周期、融资需求及施工条件等因素,主动配合财政部门研究项目分年度债券需求,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第三方评估、信息披露、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督促将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障专项债券本息偿付。要高度重视专项债券项目推进工作,要按市发改局的要求定期报送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有关单位与部门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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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