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紧紧围绕依法治水、依法行政,从队伍建设、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方面,不断加力做好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有力保障涉水领域安全。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
地区水务局印发《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方案》,组织执法人员通过法治教育网、业务大讲堂、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开展学习60学时,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制定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线下组织工作人员进社区、企业、学校、乡村等开展宣传6次,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图册、悬挂宣传条幅、讲解水法PPT等形式深入群众开展水法宣传,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行署网站、节水中国你我同行网站开展宣传10余次,加深了大家对与生活、工作紧密联系的法律法规的理解,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提升工作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大兴安岭地区直接适用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黑龙江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3年版)》,并在大兴安岭行政公署网上进行公示公开,处理行政案件严格使用裁量权,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部使用《黑龙江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局发放的统一全宗号,同时,地区水务局已将执法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共有执法车辆1台、执法记录仪3个、录音笔3个、执法箱3个,并与大兴安岭地区应急局签订《无人机共用使用协议书》,保障执法工作需要,及时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政务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示公开,规范水行政处罚,严格推进依法行政。
三、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地区水务局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事前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年度监管任务,事中结合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对不同风险等级设置不同抽查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后并及时将监管结果录入系统中公示公开,严格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印发《地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水利行业监管和水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通知》,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联络沟通,进而形成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四、立足监督职能,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地区水务局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规范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在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监督,落实政务公开。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评查、处理投诉、举报等制度建设。局党组召开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1次,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更强定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加快推进水利领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