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漠河供电公司:
当前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因电网设施而引发森林火灾,根据“地防指”指示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3月15日起至7月15日,为全市春季森林高火险期;自9月15日起至11月15日,为全市秋季森林高火险期。
二、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导力度,提高全员防山火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与侥幸心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落实防火责任。高火险期间,在林区、林区边缘、国道、省道、乡道附近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同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着森林防火工作要求“5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要停止一切野外线路及乡镇区域内供电”,扎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漠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