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及机构组成
总召集人:徐中山 县委常委、副县长
召 集 人:谷旻昊 县政府办主任
张起鹏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丽颖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明丽 西林吉镇副主任科员
王 杰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 茸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文莲 县妇联妇儿办主任
王明浩 阿木尔镇副镇长
王诺维 县综治办副主任
石洪波 县卫计局副主任科员
曲 波 漠河车站副站长
刘庆云 县统计局副局长
刘润民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 帆 古莲镇长、副书记
杨公发 兴安镇副镇长
杨晓旭 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专职主任
李书权 县关工委副主任
李艳萍 县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李晓伟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李海波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满意 北极镇副镇长
肖建光 县财政局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副队长
宋美谕 团县委科员
张 浩 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张华武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 伟 县残联科员
赵国伟 县法院副院长
赵春杰 县编委办副主任、主任科员
徐海东 县农业科技局副局长
梅光荣 图强镇副镇长
黄 涛 县文广体局副局长
黄秀华 县总工会副主席
康秀良 县人社局副局长
蒋春凯 县教育局科员
解连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霍晓军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负责法制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起鹏(兼)。
二、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2.研究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县政府提出建议。
3.指导各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
4.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2.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
3.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形成纪要,经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并督促实施。
此通知。
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