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政府文件关于转发《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优化营商环境4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2019/10/10 2.4k 阅读 378 点赞 查看原文 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优化营商环境4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大署办〔2019〕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此通知。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文件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