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为贯彻《大兴安岭地区深化“放管服”“六稳”“六保”着力培养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暑办〔2022〕13号))和《漠河市开办企业工作专班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制化,切实维护公平竞争、优化企业开办流程,现将开展《外商投资法》和优化企业开办流程等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经对漠河市现行有效的5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清理,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外商投资法》和优化企业开办流程等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进行清理。清理结果为废止1件,保留58件。
附件:1.
漠河市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