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新林区司法局、组织部、妇联、机关工委等多部门紧密联合,把握工作规律,借外力挖潜力、攻重点抓全局,共同推进基层法治化进程。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充分发挥个人调解室在法治阵地中的重要作用,使矛盾纠纷调解过程成为宣传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
强化调解员培训,发挥个人调解室法治阵地作用。新林区深刻认识到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关键作用,通过组织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同时,积极发挥个人调解室的法治阵地作用,通过设立塔源镇丽华调解工作室、翠岗镇东升调解工作室等,将调解工作深入到基层,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调解室配备专业的调解设备和办公用品,基础设施完善,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居民自治。新林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群众性组织在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大格局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调研论证,在人口集中的乡镇建立个人调解室,由退休党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个人调解室的集中挂牌,标志着新林区在居民自治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利涛调解室“一枝独秀”的典型案例逐步向居民自治“满园花开”的新工作局面拓展。
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推动法治服务深入基层。新林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党员服务群众的意识。通过开展“双向奔赴,同心聚力”主题实践活动,党员干部深入社区、网格和镇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法治服务,并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党员干部走进退役军人家中慰问探望军属,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