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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4/24 1.8w 阅读 351 点赞

各镇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国家、省、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按照行署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从3月2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以实现绿色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本着“出重拳、用重典、使硬招、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排查整治,依法查处各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得到及时打击,确保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努力维护全市良好的自然资源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用矿行为,重点查处实质性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和盗采泥炭黑土等行为;重点查处主要河流、重点河段、水源地、自然资源保护地、禁勘禁采区、违法易发高发违法用地采矿及污染环境行为,严格保护生态资源。全面排查违法违规问题是否立行立改、是否整改到位。

  三、方法步骤

  百日行动从2022年3月2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清理整顿、督导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21日至4月10日)。制定百日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声势。

  第二阶段:清理整顿阶段(4月10日至6月20日),按照整顿重点要求,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发现的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建立清查整治台账,倒排工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确保立行立改。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验收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按照要求,各镇、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做好迎检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百日攻坚”行动。市委常委、副市长孙志勇任组长,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及各镇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行业督导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二)强化责任,统筹兼顾。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研究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用地用矿问题,确保整治实效。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违法用地用矿、卫片下发图斑监督检查;市林草局负责征占用林地审批许可外用地和通过卫片、检查等手段发现的违法占用林地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以及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土壤等生态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市水务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采砂监督检查;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等破坏矿产资源犯罪行为、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导加强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用途管控。对破坏耕地质量行为和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监督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在镇、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遏制农地非农化。各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是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黑土地保护利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黑土地保护工作。发现盗采问题主要依靠村一级,要发挥村一级主动巡查、及时发现报告作用,把压力传导到最基层,打通发现问题的“最后一公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黑土地保护利用情况实施巡查,配合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

  (三)依法查处,协同配合。要建立“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梳理分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合力推进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类问题,确保整改高效。“百日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特别是涉及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提出建议,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工作期间要严明工作纪律,并按照防疫要求进行工作。

  附件:1.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台账。

      2.漠河市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职责分工明细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