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9日在漠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樊秀芳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国有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0年末,我市国有资产总量124,462万元,较上年增长21.5%;负债8,232万元,较上年下降1.2%;净资产116,229万元,较上年增长23.6%。
(二)国有资产结构情况
按资产所属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06,003万元,占资产总量的85.17%;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7,096万元,占资产总量的13.73%;企业国有资产1,363万元,占资产总量的1.1%。按资产流动性分,流动资产24,617万元,占资产总量的19.77%;非流动资产99,845万元,占资产总量的80.23%,其中:固定资产42,760万元,占资产总量的42.83%。
在建工程54,051万元,占资产总量54.14%;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3,034万元,占资产总量的3.03%。
国有资产中固定资产42,76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6,58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2.17%;通用设备7,10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6.61%;专用设备8,37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9.60%;办公家具等69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62%。
(三)国有资产变动情况
2020年新增国有资产28,3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8,222万元,无形资产107万元。新增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8,683万元,占新增资产的66.20%;通用设备4,661万元,占新增资产的16.52%;专用设备4,609万元,占新增资产的16.33%;办公家具等资产269万元,占新增资产的0.95%。
2020年处置固定资产5,144万元,其中:出售43万元(车辆2台),占处置固定资产的0.84%,无偿调拨(划转)5,017万元,占处置固定资产的97.53%,报废报损84万元,占处置固定资产的1.63%。
(四)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2020年国有资产收益17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益。
(五)重点资产管理情况
房屋资产情况。2020年末房屋面积120,20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0,451.32平方米,占用其他单位房屋面积51,553.6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58,198.67平方米。
车辆资产情况。2020年末账面车辆数量为367辆。在用313辆,占比85.29%,闲置1辆,占比0.27%,待报废53辆,占比14.44%。
负债情况。2020年末负债总计8,232万元,地方国有企业负债91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7,316万元。其中:应付账款4,717万元,其他应付款2,319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单位匹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227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和部门重使用轻管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不规范,领导和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账面和实物不相符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单位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二)部分单位存在在建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未办理决算手续,未能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单位之间相互调拨的固定资产,不及时到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资产接收的单位入账不及时,形成账外资产,致使资产家底不清。
(四)由于上级资产管理部门对专用和通用设备的报废流程和手续没有具体要求,我市没有专业的报废资产鉴定和回收机构,致使部分待报废资产不能及时报废。
(五)我市四家国有企业(盐业公司、军粮供应站、阿木尔粮食局多种经营公司、西林吉粮库)因国家政策改革原因,造成四家国有企业全部处于亏损状态。
三、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强化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
明确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职责、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管理职责。
(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
执行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资产使用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资产收益管理。
(三)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账务处理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财务制度,规范和完善资产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配置我市资产管理机购及人员
我市机构改革后,原资产管理办公室取消,现由财政局代为管理。地区国资办今年来我市检查工作时,特别强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我省重点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加强机构和人员的配备,才能更好的开展和完成各项工作。
(五)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度
按地区国资委下发《关于全面深化和加快推进我区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大国资办[2020]3号)文件及地委、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推动我市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制定了《漠河市地方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工作台账,方案重点是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建立完善地方国有企业主业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企业做强做精主业,梳理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明确标准,列出清单。以多种方式推进地方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等资产盘活利用。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有序重组整合。2021年推进本市5户企业重组整合。重组企业包括:军粮供应站、盐业公司、阿木尔粮食局多种经营公司、西林吉粮库、龙鑫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推动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落实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和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采取优势互补、资产有效整合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二)配合国有林区改革,认真落实国家林草局和黑龙江省委改革专班关于推进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履行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资产负债划转期间的资产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移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资产及债务划转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三)实施专项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评价机制,规范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全面、彻底的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家底。同时,结合日常管理和以前年度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现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建立资产管理评价机制。在固定资产管理是否责任到人、是否严格执行了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核销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准确、及时,固定资产处置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建立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为部门履责和提高资产治理能力提供保障。
(四)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积极探索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等职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市政府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努力实现漠河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