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塔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塔河县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召开,塔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芳出席并主持会议,塔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桂兰、栾建华、盛之英、周瑞峰参加会议,塔河县副县长巴清阳,塔河县法院代理院长姜宁宁及塔河县监察委、县检察院、民宗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新任命干部进行宪法宣誓。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
终审:高艾桐
复审:朱炜烨
初审:朱丹
10月27日,塔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塔河县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召开,塔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芳出席并主持会议,塔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桂兰、栾建华、盛之英、周瑞峰参加会议,塔河县副县长巴清阳,塔河县法院代理院长姜宁宁及塔河县监察委、县检察院、民宗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新任命干部进行宪法宣誓。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
终审:高艾桐
复审:朱炜烨
初审:朱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