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4号)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建立大兴安岭地区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署办函〔2018〕36号)精神,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合力,按照省、地殡葬改革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漠河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殡葬改革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强化殡葬公共服务,改革殡葬管理服务方式,加强殡葬监管执法和信息化建设;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治理农村散埋乱葬,巩固和提升火化率;督导检查殡葬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李敬峰 市委常委、副市长
召 集 人:顾 影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解连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秀花 市委宣传部学习室主任(负责精神文明办工作)
宫艳旭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 涛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岳远红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晓锐 市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轩丽丽 市社区办副主任
肖建光 市矿产资源税收稽查大队副队长
康秀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申 雪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艾立军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 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昔龙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艳明 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张 磊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建蒙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文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史云平 市总工会副主席
宋美谕 团市委副书记
王文莲 市妇联副主席
各镇政府负责民政工作副镇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具体负责工作协调、沟通
会商、督促落实、综合反馈等,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主要负责牵头推进省两办《关于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计划》等政策制度的落实和各项措施的制定和督导检查工作,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的规划,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殡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殡仪馆、火化炉环保改造、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项目建设。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主要负责加强开展与节地生态葬法有关的科技普及宣传工作。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查处并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违规建设、经营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加强对非正常死亡人员死亡证明出具的管理,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行风政风整顿中的涉黑涉恶案件。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牵头做好殡葬领域行风政风专项整顿工作、“住宅式”基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牵头做好殡葬管理政策方案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殡葬设施审批监管等工作;做好殡葬设施规划、服务保障、监管执法、节地生态安葬等工作;推动建立完善殡葬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
市财政局按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和分级负担的原则,负责协调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资金;落实好惠民殡葬相关政策,合理核拨殡葬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经费和殡葬事业发展经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加强对殡葬服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的指导和培训。从有助于加强殡葬人才队伍建设和推动殡葬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适时提高殡葬职工待遇。细化丧葬费领取政策,会同卫健、公安、民政部门建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与死亡人员殡葬信息实时交换对比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加强公墓建设中的生态保护,严防水源污染。
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公墓,非法占用耕地建坟等行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公墓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
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地域内散埋乱葬等违法使用林地问题的监管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公墓,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及受保护湿地区域内开发建设经营性公墓和修坟立碑、涉及使用荒山脊地等其他林地的要符合国家林地使用政策和相关规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强化占道经营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散埋乱葬问题的管理工作。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强化对殡仪演出市场监管。
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负责人口死亡信息登记工作及纸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的统一管理,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实施人口死亡信息报告、质量控制,人口死亡信息库建设等管理工作和信息共享与校核,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前审核等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公墓广告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查处传销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日常监管工作,并重点加大对公墓价格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遏制乱收费行为。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要负责引导职工、青年、妇女等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群体组织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广大群众倡导移风易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和绿色殡葬。
各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殡葬主体责任,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人,推进殡葬改革。要全面摸清占用耕地等安葬情况,建立台账,做实做细基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清理整治公路、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田间地头等乱埋乱葬行为。
四、工作原则
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五、有关要求
1.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接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2.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工作任务,主动研究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